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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少明|庄子观梦:物我与生死
发布时间: 2021-09-22 16:03:05     作者:本站编辑    

庄子观梦:物我与生死(节选)

文|陈少明

  梦是很奇特的精神现象。明明出现在意识之中,却不是意识能够主动控制的。你念它时,它未必来。不经意间,又偏偏闯入你的睡眠中。一刻钟的梦,可以度过一生。一张床上的辗转,却能搅动万里乾坤。古往今来,虽做梦者无数,但说梦的高手却不多。如果有,那非庄周莫属。其实以《庄子》一书近八万字的篇幅而论,所写的梦并不多。经常被引用的,不过就是梦为蝴蝶与梦会髑髅两例而已,且后者未必是庄周手笔,可能是后学附骥而成。但其说梦之深刻,绝非俗世熟知的黄粱美梦或南柯一梦可与之相提并论。庄子的天才在于,在赋予梦对认识人生的重大意义的同时,创造一种说梦的特别方式。


  与很多说梦书讲别人的梦不一样,庄书说的是庄子自己做的梦,只是用第三人称而已。梦蝶的故事见诸《庄子》名篇《齐物论》的结尾:


  昔者庄周梦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胡蝶之梦为周与?周与胡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


  严格来说,它不是梦蝶,而是梦为蝴蝶。一个叫庄周的人做梦,梦见自己变成一只得意飞翔的蝴蝶,可一觉醒来,沮丧地回到自己的原形。紧接着,述梦者提出一个问题:“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胡蝶之梦为周与?”既然轻快的蝴蝶可以是庄子梦变的对象,那笨拙的庄周为何就不会是蝴蝶做梦的产物呢?虽然“周与胡蝶,则必有分矣”,但谁是梦者,谁是被梦的对象,谁又有办法区分呢?因此,神奇的不是梦境,而是问题。梦见自己变成某种动物甚至就是无生命的物,即使不常有,也非绝无可能,至少是可以想象的事情。但问题很妙,看似简单,回答却很困难。更重要的是,简单的问题背后,有很玄的哲学观念。


  ……


  庄周梦蝶是庄子《齐物论》的最后一章,它以寓言的形式结束全文。齐物论包含“齐物”论、齐“万物”与齐物我三层含义。无论是齐“物论”还是“齐物”论,其实都是人对事物态度转变的产物。而这种对事物态度的转变,从根本上讲,是人对自身态度的转变。它必须把人看作万物的一员,而非它的异类,更不是高高在上的高贵的存在物。这就是齐物我或者齐天人的精神。而这个寓言正是对齐物我(“此谓之物化”)的一种图解,即人与物本身没有或不应如世俗认为的那样存在严格的界限。从解构主体的宗旨而言,庄学与佛学的破除“我执”有些类似。不过,与佛教如十二因缘说之类的解构方式比,庄子不是提供复杂严密的现象分析,而是借梦境的描述与诘问,把观念呈现在精致生动的思想图像之中。


  ……


  梦会髑髅这个文本见之《至乐》,一般不认为系庄周所作。然它也让庄子以梦者身份出场,主题与庄书有思想线索上的联系,并且,所述情节也甚巧妙。因此,它能丰富我们对庄子梦说的理解,值得一谈。


  庄子之楚,见空髑髅,然有形,撽以马捶,因而问之,曰:“夫子贪生失理,而为此乎?将子有亡国之事,斧钺之诛,而为此乎?将子有不善之行,愧遗父母妻子之丑,而为此乎?将子有冻馁之患,而为此乎?将子之春秋故及此乎?”于是语卒,援髑髅,枕而卧。夜半,髑髅见梦曰:“子之谈者似辩士。视子所言,皆生人之累也,死则无此矣。子欲闻死之说乎?”庄子曰:“然。”髑髅曰:“死,无君于上,无臣于下;亦无四时之事,从然以天地为春秋,虽南面王乐,不能过也。”庄子不信,曰:“吾使司命复生子形,为子骨肉肌肤,反子父母妻子闾里知识,子欲之乎?”髑髅深[颦]蹙曰:“吾安能弃南面王乐而复为人间之劳乎!”(《至乐》)


  这简直就是一出短剧,有人物(庄子与髑髅),有动作(“撽以马捶”,“援髑髅,枕而卧”),有对白(庄子白天自言自语,梦中与髑髅对话)。情节由两个部分组成,上半部是庄子偶遇髑髅,百无聊赖,将其作为解闷的对象。下半部分则是梦中髑髅对庄子问题的回答,将庄子奚落回去。梦的背景与梦境连成一体,提问的是清醒的庄子,回答者则是梦中的髑髅,不违常识,且意义清楚,结构非常巧妙。


  庄子揶揄髑髅而连发的五个问题中,除了寿命之限属于常情外,其他关于死亡的原因包括获刑、亡国、自尽及饿毙,几乎都是“死于非命”。文本中只见头颅,不及尸骨,留下身首分离的线索,本就预设着人生没有好下场的前提。而死者的反讽“视子所言,皆生人之累也,死则无此矣”,精准反击庄子的挑衅。接下来,“庄子不信”,当然也同于常人的疑惑。而死者那种扬扬得意的说辞,却让庄子无话可说。这种结果,一方面是庄子没有可反驳的证据,另一方面也意味着庄子默认死者的说法。所有的辩论程式,不都是坚持说到最后者变成赢家的吗?


  ……


  庄子是说梦的高手,并非因为他梦呓连篇,梦想泛滥。《庄子》一书,以庄周名义所做之梦,只有梦变蝴蝶与梦会髑髅两场。其中,髑髅梦也可能只是附骥之作。其精彩或深刻,不仅是梦之情景几可颠倒众生,还在于对梦这种意识现象的生命意义有惊人的理解。下面这则梦论,真可谓千古一绝:


  予恶乎知说生之非惑邪!予恶乎知恶死之非弱丧而不知归者邪!丽之姬,艾封人之子也。晋国之始得之也,涕泣沾襟;及其至于王所,与王同筐床,食刍豢,而后悔其泣也。予恶乎知夫死者不悔其始之蕲生乎!梦饮酒者,旦而哭泣;梦哭泣者,旦而田猎。方其梦也,不知其梦也。梦之中又占其梦焉,觉而后知其梦也。且有大觉而后知此其大梦也,而愚者自以为觉,窃窃然知之。君乎,牧乎,固哉!丘也与女,皆梦也;予谓女梦,亦梦也。是其言也,其名为吊诡。万世之后而一遇大圣,知其解者,是旦暮遇之也。


  在《齐物论》中,位于这段论述之后的蝴蝶梦,可以看作对上述“且有大觉而后知此其大梦也,而愚者自以为觉,窃窃然知之”这一说法的情景化展示。它讥笑自作聪明的迷失者,以为自己就处在清醒状态,正是自以为是的表现。这是由对主体的怀疑导向物我一体的生命境界。而髑髅梦的主题,则明白无误地正是下述说法的生动注脚:“予恶乎知说生之非惑邪!予恶乎知恶死之非弱丧而不知归者邪!”“予恶乎知夫死者不悔其始之蕲生乎!”怀疑自我与怀疑生死,几乎是同样重要且关系密切的问题。


  要理解庄子的梦说,必须把它置于前诸子时代深厚的梦文化背景来考察。从文化人类学及有限的文献(甲骨文及“五经”)观察,在诸子百家兴起之前,华夏先人古老的世界图式大致就是萨满式的。这种世界观的基本特点是,从人禽杂处到人神共存。前者是自然状态,后者则是文明特征,所谓巫就是后者的结合物,是那个时代精神与权力的首领。巫表现自身威力的方式是巫术,而各种占卜即是巫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通过某种可见的征候预言未来,或用某种象征式的手段干预现实,由此避凶趋吉。占卜包含占龟、占星、占梦、占卦多种形式。其中,占梦是普遍且重要的行为,对殷、周两代政治生活有深刻的影响。据专家考释,甲骨卜辞中反映殷王占梦的内容几乎无所不包。而且,值得注意的是,殷王做的鬼梦特别多,其中有一些殷王亲自占问,有一些梦则通过史官占问。周人灭殷的过程中,梦也起到判断形势、鼓舞斗志的作用。周王有占卜事务总管叫太卜,占梦就是其使命之一。占梦与其他占卜形式不同,其他方式是主动且需要特殊身份才能进行的。而梦一方面是被动的,它不是做梦者设计或祈求来的;另一方面梦的内容则与经验生活有不同程度的联系,不神圣甚至无知识的人也会做梦。正因为如此,对梦的认识会深刻影响人的世界观,甚至就是世界观的组成部分。由于梦中可能会见已故或未知的人物,它会诱发或巩固灵魂不灭、鬼神有灵的想法。因此,梦的不可控制性便容易被归结为神鬼主宰的产物。托梦说便是这种古老观念的一种概括,而对于梦中意象与现实经验没有直观联系的内容而言,占梦便是重要的沟通人神关系的手段。


  以儒道为代表的诸子兴起后,对世界与生活的理解,开始从自然因果或人类本性出发,理性主义的世界观逐渐占了上风。但理智并未完全取代神魅,两个世界并存成为长期的现象。因此,除了占梦得以延续外,还出现新的说梦现象。“自此(战国)以后,在中国古代的梦文化中,我们会清楚地看到两条历史线索和思想线索,一条是梦的迷信,一条是梦的探索。前者把梦作为信仰的对象,后者把梦作为研究的对象,两者有原则的区别,但它们都共处在统一的梦文化之中。”我们暂且把后者称作究梦。占梦重于后果,究梦聚焦成因。后者采取一种自然主义的态度,并与后来中医的某些观念汇合。如《黄帝内经》便有《灵枢·淫邪发梦》,所谓“正邪从外袭内,而未有定舍,反淫于脏,不得定处,与营卫俱行,而与魂魄飞扬,使人卧不得安而喜梦;气淫于腑,则有余于外,不足于内,气淫于脏,则有余于内,不足于外”(《黄帝内经·灵枢·淫邪发梦第四十三》),即用气的观念解释梦的形成。


  此外,有另一种说梦现象,那就是儒家特别是宋明理学发展起来的思梦说。这种观点的基本说法,叫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它也从解释梦的成因出发,但落脚点在思的问题。孔子梦周公之说,经常成为这类观点的素材。“子曰:甚矣,吾衰也;久矣,吾不复梦见周公。”(《论语·述而》)这一说法意味着,孔子精力好的时候是常梦周公的。东汉王符说:“孔子生于乱世,日思周公之德,夜即梦之,此所谓精梦也。”至宋儒,张载则说:“从心莫如梦,梦见周公,志也;不梦,欲不踰矩也,不愿乎外也,顺之至也,老而安死也。”从王符的“思”到张载的“志”,共同点是强调梦由心生,孔子常梦周公,正是长期心仪周公事业的表现。因此,梦成了意识可控的现象。张载甚至把“不梦”说成是已经“欲不踰矩”,即意识转变的结果。由此,程颐进一步提出:“盖诚为夜梦之影也。学者于此,亦可验其心志之定否,操术之邪正也。”既然日思或导致梦,而思又有善恶之分,梦自然也有正邪之别。于是,梦便成了反映思的品质的副产品。对梦的检测,便是修身的功夫所在。真不愧是理学家。


  如果说,占梦说依迷信,究梦说循自然,思梦说讲道德,那庄子的说梦就是观人生。就思想史的演进而言,庄子梦说是在占梦依然盛行的时代。但其说梦的代表作蝴蝶梦,完全脱离占梦的窠臼。当他提出“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胡蝶之梦为周与”时,并不认为蝶是某种神灵的化身,也不推测它会为庄周带来何种运气。用蝴蝶象征灵魂,并非庄子的本意。梦只是一自然而然的现象。髑髅梦的情节倒容易成为占梦的素材,因为说梦中的髑髅是某一死者的化身,更顺理成章。问题是,它并非预言现世生活中的处境,而是告知你死后的世界景象,因此没有可占的疑难。同时,这种生死之辩也说不上哪一方更有说服力,只不过它对相信死后世界黑暗者,构成一种质疑的态度。虽然髑髅梦的背景符合有所思才有所梦的常识,但文本并没有试图给梦的成因做生理或心理的解释。问题的焦点只是假托死者现身说法,以破除世俗对死亡的妄想。真正的托梦者不是亡灵,而是庄周。此外,无论是蝴蝶梦还是髑髅梦,都没有道德含义,儒家人士心目中的正邪之分根本就不是庄子关心的问题。


  因此,庄子说梦,不是占梦,也非究梦,更非思梦,而是观梦。此观为以道观物之观。以道观物,所观之结果依然是道。用今日的话来说,就是做哲学梦。但这哲学梦,还得有层次的区分。一层是思想观点,一层是论述方式。庄子这两个梦,几乎没有任何哲学概念。其中,蝴蝶梦中的“物化”一词,也只是一个描述词。但是,究竟是庄梦蝶还是蝶梦庄,那个神奇的问题把梦中主客关系的不确定性毫无遮拦地推到读者的面前。髑髅梦虽系附骥之作,然梦中髑髅关于死之可乐的告白,虽未必令人信服,但对于没有死亡经验的任何人而言,执是与执非都非坚定不移的信念。人生最根本的问题,除了自我,就是生死。庄子对两者均持强烈的怀疑主义的立场,可能是思想史上最彻底的怀疑主义者。人生如梦,这是庄子在传统中刻画的最具影响的思想意象之一。由于庄书大量使用寓言,而寓言主要靠隐喻的方式来传达观念,故人生如梦往往也被理解为生命或生活浮幻、不真实的隐喻。这样说似乎没有问题,但假如只是这样理解,好像又缺少了什么。例如,它应该不像黄粱梦,或者南柯梦,这两者视梦为假象,以此讽刺某些虚假的满足。但庄子不是,他既不把梦看成鬼神主宰的产物,也不断言其为无意义的幻觉,它是精神现象的自然过程。如果梦境是生命体验的一部分,那么,从梦中的立场看待日常生活,不是能深化我们对生活的理解吗?这不是隐喻,而是特殊的思想论证。同理,如果灵魂存在不是生存经验能确定的问题,我们又有何理据足以批驳死亡快乐的说法呢?由于睡梦与觉醒状态往往互相隔绝,它与死生之间的关系有类似之处,只是时间长短的区别而已。因此,梦觉小生死,死生大梦觉。如此理解生命,比漆黑虚无或地狱天堂之说,不是更能抚慰人心,同时也更朴实吗?说梦其实是庄子运用这种特殊意识经验论证其人生观点的独特方式。


  把庄子的梦说再重复一下:“予恶乎知夫死者不悔其始之蕲生乎!梦饮酒者,旦而哭泣;梦哭泣者,旦而田猎。方其梦也,不知其梦也。梦之中又占其梦焉,觉而后知其梦也。且有大觉而后知此其大梦也,而愚者自以为觉,窃窃然知之。君乎,牧乎,固哉!丘也与女,皆梦也;予谓女梦,亦梦也。是其言也,其名为吊诡。万世之后而一遇大圣,知其解者,是旦暮遇之也。”(《齐物论》)这种论断,只有对“梦之中又占其梦焉,觉而后知其梦也”有足够的想象力者,才能体会。因此,对庄子而言,不是人生如梦,而是人生即梦。庄子对生命的体验,不论人变蝶,还是鱼鸟变鲲鹏,最精彩处都是梦幻式的。说梦,其实就是庄子的哲学表述。


来源: 《哲学研究》2019年第11期    浏览次数:636   【收藏本页